风险投资退出的途径主要有
一、 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
二、 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投资人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
三、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
四、 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退出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使风险资本退出。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单个投资人转让
投资人投资项目满一年,且已寻找到合适的股权受让方的前提下,股权转让手续可以由大家投办理,大家投收取一定的费用;
有限合伙集体转让
有限合伙企业集体转让,将由大家投投资经理配合创业者、投资人一起寻找合适的股权受让方(VC/PE机构、战略投资机构、战略并购机构、场外市场、证券市场等)。
五、 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 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对于投资人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
在现在的投资市场里,风险巨大,您如果作为一个投资人就应当了解投资的一系列的知识和资讯,为您的投资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尽量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风险投资 撤出方式
风险投资从企业退出有三种方式:首次公开发行(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或股本回购;破产清算。
显然,能使企业达到首次公开上市发行是风险投资家的奋斗目标。破产清算则意味着风险投资可能一部分或全部损失。
投资退出策略有哪些
主要有四种退出方式:
策略1.首次公开上市和退市(IPO)
退市是指风险资本通过风险企业上市退出。首次公开上市可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通过首次公开发行的退出方式,风险企业不仅可以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还可以在证券市场获得可持续的融资渠道。
策略2.并购以达到退出的目的
并购撤资是指其他企业通过并购风险企业的方式撤回风险资本。由于股票上市和升值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由于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投资家会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如IPO,但风险资金可以迅速退出投资风险企业中,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途径。
策略3.回购以达到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通过回购风险资本家的股份来退出风险资本。回购退出本质上也是一种并购,只不过收购方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回购最大的好处是风险企业被完全保留,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有利。
策略4.清算来进行退出
清算退出是失败投资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高失败率的风险投资行为。据统计,美国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约有20%?~?30%完全失败,约有60%遭受挫折,只有5%?~?10%的风险企业能够成功。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说,一旦被投资的风险企业失败,就要这样退出。虽然清算回笼亏损是必然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毕竟可以收回一部分投资用于下一个投资周期。
所以,退出清算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也是避免陷入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方式有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三种,
投资退出策略的选择也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选择,不要盲目,能做到及时止损自然更好也是最终的目的,投资股票收益率能看出你是否在赚钱或是止损。
扩展资料:
风险投资;
简称风投,又译称为创业投资,主要是指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公司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风险投资是私人股权投资的一种形式。
风险投资公司为一专业的投资公司,由一群具有科技及财务相关知识与经验的人所组合而成的,经由直接投资获取投资公司股权的方式,提供资金给需要资金者(被投资公司)。风投公司的资金大多用于投资新创事业或是未上市企业(虽然现今法规上已大幅放宽资金用途),并不以经营被投资公司为目的,仅是提供资金及专业上的知识与经验,以协助被投资公司获取更大的利润为目的,所以是一追求长期利润的高风险高报酬事业。
特点:
风险投资之所以被称为风险投资,是因为在风险投资中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给投资及其回报带来很大的风险。一般来说,风险投资都是投资于拥有高新技术的初创企业,这些企业的创始人都具有很出色的技术专长,但是在公司管理上缺乏经验。另外一点就是一种新技术能否在短期内转化为实际产品并为市场所接受,这也是不确定的。还有其他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导致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投资具有高风险性,但是不容否认的是风险投资的高回报率。
也许最被人们熟悉但却也最不被人理解的一种投资风险是市场风险。在一个高度流通的市场,比如说在世界各地的股票交易市场,股票的价格取决于供求关系。假设对于一个特定的股票或者债券,如果它的需求上升,价格会随之上调,因为每个购买者都愿意为股票付出更多。
风险投资家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风险投资家一般都有很强的技术背景,同时他们也拥有专业的经营管理知识,这样的知识背景帮助他们能够很好的理解高科技企业的商业模式,并且能够帮助创业者改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运作方式:
风险投资一般采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方式运作。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结构是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而风险投资公司则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在美国采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府也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目前,世界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首次公开上市可以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 (二)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首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能够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 (三)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点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下来了,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为有利。 (四)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大约有20%~30% 完全失败,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尽管采用清算退出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以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回顾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历程,在潮起潮落的不同时期,风险投资的退出一直是投资机构、高科技企业、政府、学者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退出是风险投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成功退出的风险投资项目无法给投资人带来有效的回报,创业团队和管理层也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创投资金也不能有效地循环。
因此,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曾经热切地盼望中国的创业板市场能够如期推出。但是,经过三年多漫长的等待,国内创业板的推出还是遥遥无期,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缺位已经形成了中国风险投资行业一个最大的风险因素。在中国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没有任何神秘之处,但是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设计切实可行的退出方案。很多知名的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在中国投资了几十个项目,而成功退出的却屈指可数,究其原委,也是因为他们对于中国的政策和监管环境、创业企业文化的理解不够。根据中国的国情,结合信中利多年在国内外从事企业融资和投资银行、并在中国进行了十多个投资的经验,本文讨论了几种退出的方案,有些方案是具有比较浓厚中国特色的,希望和众多创投同仁相互交流。
一、境外设立离岸控股公司境外直接上市由于受到中国目前政策和监管环境的限制,大多数境外风险投资公司普遍推崇的在中国做风险投资最好的退出方式是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这种类型的投资和上市案例比比皆是,比较成功的包括新浪、搜狐、网易、亚信、UT斯达康、金蝶等。境外可选择的资本市场有: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新加坡主板、新加坡创业板、NASDAQ等。能否以离岸公司的形式成功在海外上市从而实现投资退出,已经成为现在国际风险投资机构是否投资中国创业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决策因素。
二、境内股份制公司境外直接上市以第一种方式实现退出诚然是首选,但是,投资机构和企业都需要投入相当的精力和人力来面对退出过程中的监管不可预测性。很多企业由于政策上的限制,采用了以境内股份制公司去境外发行H股的形式实现海外上市,从而大大降低了审批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股份制公司可以根据股权性质的不同,分二类设立:接受国内风险投资的企业,可以设立为纯内资的股份制公司;接受国外风险投资的企业,可以设立为中外合资的股份制公司。当然,此类上市方式除了发起人股受到公司法的限制,暂时不能实现全流通外,其它的利弊分析与第一方式类似。与不能实现全流通相对应的缺陷,就是尽管企业已经在境外上市,但是风险投资无法在短期内实现变现或退出。令人欣喜的是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在入关后不断与国际接轨,特别是对于接受了国际风险投资的企业在境外上市监管的逐步放松,H股中的外资发起人股的流通也将是指日可待的,这点在B股去年9月份以后的政策变化中可以初见端倪。
三、境内公司境外借壳间接上市境内公司在境外借壳上市的案例很多,主要集中在美国的OTCBB市场和香港主板。但是,风险投资机构一般不会选择所投资的企业这么操作,主要原因在于(1)一般意义的壳公司由于不同的.历史原因,经营状况或市场形象不佳,特别是境外的上市公司,不同地区市尝经济、文化的差异较大,其内部潜在的问题有可能带来众多法律、财务、经营方面的风险;(2)收购壳公司的部分股权所需成本较高,需要大量的现金,除非实力较为雄厚的地产公司或贸易企业,一般的高科技企业很难承受,而通过财务公司提供过桥贷款的方式又具有非常大的财务风险;(3)境外资本市场监管和披露要求严格,对操作借壳的企业或其财务顾问机构经验和能力的挑战较大;(4)即使完成借壳,之后的资产置换、业务重组、资本市场形象的重塑、二级市场股价的维护等一系列环节也将耗费股东和管理层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境内设立股份制公司在境内主板上市由于国内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具有政府、国有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背景,和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相比,他们通过风险投资实现增值和变现的动力和压力没有那么紧迫,同时,他们的资金也由于国家外汇管制和对外投资的限制,无法在短时间内投资到境外离岸公司,因此,对于这类风险投资机构而言,将被投资的企业培育到一定阶段在国内A股上市,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模式。上市后,也可考虑以上市公司的股权进行抵押获得商业贷款等形式,来变相实现资金的流动。对于国内A股上市这种退出方式来说,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国内A股公司除了发起人股不流通以外,还有很长的上市等待期(如股改、辅导、券商通道限制、中国证监会审批等),很多企业很难自主决定和掌握自己的命运,这点对于高成长的科技企业来讲非常不利。根据不全面的估算,中国目前有几百家企业在排队等候在上海交易所挂牌,这种等待期间暗箱操作的可能很大,其不透明性对于没有特殊背景或没有超大规模的公司,特别是对于民营企业和高增长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公正的。
五、境内公司境内A股借壳间接上市另外一种间接上市的方式就是境内公司A股借壳上市,与境外借壳上市相比,境内借壳上市的可操作性和可控制程度相对会高一些。但是,与在国内主板上市一样,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不流通,风险投资基金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或置押上市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资金的回笼。但如果操作方法得当,壳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定位在高科技投资控股上,风险投资基金作为A股公司的大股东可以让该上市公司利用帐面资金或配股增发的方式收购基金所投资的企业股权。只要这些企业业绩优良,收购价格合理,这种收购行为既能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变现的机会,同时也能增加上市公司的业绩。但A股借壳的操作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和A股公司的后市操作能力。
六、股权转让/产权交易由于中国特殊的法律政策环境限制,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应该具有实际意义。这类产权交易模式比较适合企业所处行业比较朝阳、企业成长性较好且具有一定盈利规模,但因种种原因不够上市要求和条件、或在二年之内无法尽快上市的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可以通过投资机构自有的渠道完成,如促成不同投资机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收购和兼并部门完成。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国际战略投资人和上市公司愿意收购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以内资方式还是外资方式的股权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变现。如被A股公司收购,最好是现金方式,如被境外上市公司收购,可以是现金与股票的组合,如最近讯龙公司被新浪收购以及邦讯被亚信收购都是很成功的退出案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目前在各大城市如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已经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机构和体系,担负着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构架技术与资本间的桥梁、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等方面的职能。利用这一有效运作的产权交易平台,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有机会与
七、管理层回购在接受风险投资之后的企业成长到一定规模后,管理层回购将是早期风险投资退出的一种选择。同时,由于目前国内管理层通过信托等方式融资渠道的拓宽,在不涉及国有资产前提基础上的管理层回购将越来越盛行。八、清盘对于投资后的企业,如果遇到经营不善、或管理团队发生重大变动、或受到市场和环境的重大不利影响,风险投资机构只能选择清盘的方式以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综上所述,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
投资者退出方式
投资人退出采取方式有:
一、回购退出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投资人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
二、并购退出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
三、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
拓展资料: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首次公开股票发行(IPO)
首次公开股票发行(IPO)是最重要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在近年的IPO高峰中,高技术公司的IPO是最引人注目的。在公开股票发行时,风险投资公司被作为公司所有人,将接受公司内部股,但是被规定在数年期限内股票被限制出售和清算。一旦股票可以自由交易,通常是两年后,风险投资公司将把这些股票和现金分配给其有限合伙人投资者,这些投资者随后将这些股票作为普通股进行持有或者出售。在过去20年,大约有3000家接收风险投资融资的公司的股票公开上市。
并购
并购也是风险投资最重要的成功退出方式。在并购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公司将接受进行收购的公司的股票或现金,并且将收益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创始人回购
公司发展渡过资金瓶颈之后,投资方可要求公司创始人回购公司股份。相应条款可以在签订融资协议时写明。
其他免费提供的进出口货物简介:
一、定义 其他免费提供货物指除已具体列名的礼品、无偿援助和赠送物资、捐赠物资、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国外免费提供的货样、广告品等及归入列名监管方式的免费提供货物以外,进出口其他免费提供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3339”,简称“其他进出口免费”。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
1.外商在经贸活动中赠送的物品;
2.外国人捐赠品;
3.驻外中资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物资;
4.经贸活动中,由外商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等。
上述文章就是科灵网介绍的风险投资资本的退出模式为和以下哪种退出方式意味着风险投资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财经资讯知识,记得收藏关注我们。
标签: 风险投资资本的退出模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