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A55和0PA56哪个好
A56。
A56的运行内存比较大。
OPPO是一家提供智能手机、高端影音设备和移动互联网产品与服务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
2001年,OPPO品牌开始全球注册,陈明永出任CEO。
022年1月19日,《2021年胡润中国500强》发布,OPPO以价值1,540亿元人民币位列第85名。
2018年8月23日,OPPO正式发布R17系列手机,采用全新“水滴屏”屏幕设计。
R17 Pro更是采用了后置三摄像头,其中一枚摄像头搭载TOF3D立体摄像头,主摄像头则采用可变动光圈,用于提升夜间拍摄。R17 Pro也配备了SuperVOOC超级闪充,10分钟可充至40%。
1119221145 电子商务
商助复习题
第1 题:亚洲最早的电子商务法是( D )制定的。
A. 中国
B. 日本
C. 新加坡
D. 马来西亚
第2 题:
( B )是规范网络信息链接的重要法律,该法是调整工商企业在经营活动竞争中的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著作权法》
B. 《反不正当竞争法》
C.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D. 《专利法》
第3 题:
个人隐私偏好平台英文缩写是( C )
A. OPA
B. P2P
C. P3P
D. OPA
第4 题:
我国域名注册实行的原则是( B )
A. 优先注册
B. 先申请先注册
C. 商标注册
D. 自动注册
第5 题:
1999年Intel公司在推出奔腾3处理器中放置了用以识别用户身份的序列号,这种网络隐私权方式属于( B )
A. 监视软件的滥用
B. 滥用识别机制
C. 第三方泄露或共享
D. Cookies 文件的滥用
第6 题:
调整对象是立法的核心问题。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 A )
A.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B. 互联网交易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C. 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D. 网络消费者的权利维护
第7 题:
对数据库除采取著作权保护外,还提供“特殊权利”保护是( A )颁布的相关法律。
A. 欧盟
B. 美国
C. 日本
D. 中国
第8 题:
同一商标的两个合法拥有者都想以他们的商标做域名的行为属于( C )
A. 域名抢注行为
B. 域名混淆行为
C. 域名混淆行为
D. 反向域名侵夺
第9 题:
我国电子签名立法采用了( C )
A. 技术特定型的立法模式
B. 技术中立型的立法模式
C. 折中型的立法模式
D. 不同于其他三种任何一种的立法模式
第10 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网上银行设立规定的立法是( D )
A. 《网上银行法》
B. E条例
C. 《网上银行设立规定》
D. 《虚拟银行认可规则》
第11 题:
著作权人指控侵权不实,被控侵权人因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遭受损害的,有权向谁请求赔偿( A )
A. 提出警告的人
B. 著作权人
C. 网络服务的提供者
D. 人民法院
第12 题:
TRIPs对商业秘密作出的规定不包括( C )
A. 受保护的信息作为整体或作为其中内容的确切组合,不是该信息领域人员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
B. 因构成秘密而具有的商业价值
C. 电子商务经营人在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新型网络经营方法
D. 权利人为保密采取了合理的措施
第13 题:
SET协议的信用卡支付属于( C )
A. 无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B. 简单加密的信用卡支付
C. 专用协议信用卡支付
D. 通过第三方验证的信用卡支付
第14 题:
电子认证机构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是(D )
A. 司法部
B.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 商务部
D. 信息产业部
第15 题:
现代意义上的隐私权概念起源(D )
A. 英国
B. 法国
C. 瑞典
D. 美国
第16 题:
《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中对卡类存取工具的发行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哪项权利( A )
A. 消费者选择权
B. 消费者知情权
C. 消费者财产安全
D. 消费者隐私权
第17 题:
美国第一部关于网上隐私的联邦法律《儿童在线隐私权法案》于2000年4月21日起生效,从即日起在网上搜集( C )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将被视为违法,可处以上万美元的罚款。
A. 10岁
B. 12岁
C. 13岁
D. 16岁
第18 题:
下列不符合商业秘密主要特征的说法是( C )
A. 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C. 属于网络专利方法的一种
D.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第19 题:
已经获得Internet工程组标准认可的电子支付安全协议是( A )
A. SET协议
B. SSL协议
C. SSH协议
D. PKI协议
第20 题:
网站在搜集13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前必须征得其父母的允许,否则,每违规一例将被处以11000美元罚款。此规定出自( D )
A. 英国《数据保护法案》
B. 美国《电脑匹配和隐私权法》
C. 欧盟《个人数据资料保护公约》
D. 美国《儿童在线隐私权法案》
第21 题:
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声明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AB C D E )
A. 收集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目的的声明
B.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共享或再利用的声明
C. 查阅、修正及更新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声明
D.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措施及隐私权保护政策链接的声明
E. 其他选项都对
第22 题:
以下为商业秘密主要特征:(A B D E )
A. 不为公众所知悉
B.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C. 一般为专利技术
D. 具有实用性
E.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第23 题:
网络个人信息资料的使用行为按使用方式可分为:( A B E )
A. 内部使用
B. 外部使用
C. 直接使用
D. 间接使用
E. 反馈使用
第24 题: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B D E )
A.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继续使用
B. 用户未经许可商业使用软件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软件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C.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停止使用
D.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E.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第25 题:
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中的中立原则包括:( A B D E )
A. 技术中立
B. 媒介中立
C. 内容中立
D. 实施中立
E. 同等保护
第26 题:
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包括:( A BC D E )
A. 信用风险
B. 流动性风险
C. 系统风险
D. 欺诈风险
E. 操作风险
第27 题: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A D )
A. 发表权
B. 展览权
C. 表演权
D. 翻译权
E. 摄制权
第28 题:
支付命令错误包括:(A B C )
A. 支付命令表述错误
B. 错误的支付命令
C. 支付命令的错误执行
D. 支付指令认证错误
第29 题:
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主要包括:(B C )等。
A. 法律规范
B. 建设性的行业指引
C. 技术保护模式
D. 网络中介隐私认证服务
E. 安全港模式
第30 题: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A B C D E )
A. 已在报刊上刊登,网站予以转载、摘编,没有支付报酬
B. 已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但没有注明出处
C. 已经在网站上传播,并且声明不得转载的,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
D. 已经在网站上传播,并且声明不得转载的,报纸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
E. 其他选项都是
第31 题:
对于在国际顶级域名下发生的抢注,权利人应到英国去解决,因为此类域名在英国注册。 ×
第32 题:
关于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安全港模式是美国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条例中所创设的制度,仅适用于儿童网上个人隐私的保护。 √
第33 题:
英国1984年颁布的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是《数据保护规章》。×
第34 题:
火灾是造成计算机网络安全隐患的过失行为。 ×
第35 题:
电子商务整个过程中最核心、最关键的环节是电子认证。 ×
第36 题:
网络中的域名绝对惟一的标识一个网络用户的地址,其他用户不可能再使用同一个域名来标识自己的地址。√
第37 题:
隐私权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信息权利在19世纪后半叶获得了法律的确认。 ×
第38 题:
具有实用性是属于商业秘密特征的一种。 √
第39 题:
目前,电子商务应用面最广、普及率最高的国家是美国。 √
第40 题:
美国1974年制定的《隐私权法》的针对对象是利用电脑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
第41 题:
简述网上银行对客户负有的主要义务。
答:网上银行度客户负有的主要义务:
(1)预先申明的义务:对于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采用的安全技术、交易条件变更的通知等均应作出事先申明。
(2)保密的义务:网上银行对自己所掌握的客户自身资料和客户账户交易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3)执行的义务:即银行必须保证使用交易上合理的安全手段执行客户指令的义务。
第42 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特征。
答: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特征是形式规范、技术规范、开放规范、多重规范。
第43 题:
简述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的情况。
答:美国犹他州于1995年颁布的《数字签名法》,是美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2000年2月13日,美国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数字签名法案》,美国的全国州法统一委员会也于1999年7月通过了《统一电子交易法》,供各州在立法时采纳。2000年6月克林顿签署了国会两院一致通过的《国际与跨州电子签名法》。
第44 题: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
答: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主要包括中立原则、自治原则、功能等同原则和安全原则。其中中立原则包括:
(1)技术中立。
(2)媒介中立。
(3)实施中立。
(4)同等保护。
第45 题:
论述网络隐私权在国际上两种主要保护模式的内容和利弊,提出你对我国保护模式的建议。
答:(1)总体上说,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对策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欧洲的国家立法主导型,另一种是美国的企业自律主导型。
(2)欧洲国家在个人数据资料保护与跨国流动方面采取了国家立法主导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实现对个人数据资料的保护。美国联邦政府在对于个人资料隐私保护的议题上采取企业自律模式,其立场所强调的精神不是政府的介入,而是从宪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来规范。
(3)欧盟采取的国家立法主导模式更有利于对个人数据资料的隐私保护,而美国采取的企业自律模式则更符合企业自由原则的要求。
就我国而言,国家立法主导模式更符合我国的国情,但同时也要鼓励产业界建立相应的自律机制。
第46 题:
案例:
“名牌网”是一个为买、卖双方提供商品交易的网络服务商,卖家王某于2012年3月,在“名牌网”上开设了“腔调名牌馆”的网店,并在2012年8月开始在网上销售假冒“GUCCI”、“PRADA”、路易威登等注册商标的衣服、鞋子、箱包等商品,总计销售假冒124个注册商标的商品36110件,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174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410万余元。公安机关及工商管理机构在先后接到众多在该店购得假冒名牌商品的买家投诉后,根据“名牌网”提供的买家信息与线索,查获该网店大量假冒商品,货值金额合计人民币315万余元。
结合案例材料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名牌网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该案例中王某开网店专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410万元,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名牌网作为一个交易平台提供者,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名牌网虽然提供了买家信息与线索,使得公安机关及工商管理机构得以查获该网店,但仅从这一点,不能肯定其没有参与该网店的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名牌网在以下情况下需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①参与他人侵权行为;
②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
③明知该网店通过实施侵权他人权利依然纵容;
④经权利人提出警告,但却不采取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
opopA37手机多少钱一台
价格大约在1100左右的样子
OPPO A37是oppo品牌于2016年04月上市的一款智能手机。采用ColorOS 3.0(基于Android OS 5.1)操作系统。,处理器采用联发科 MT6750,内存2GB,手机存储16GB。
OPPO A37的机身采用了高分子材料——共聚物聚碳酸酯,耐高温、耐化学腐蚀同时也更具韧性。手机外壳采用高分子材料和金属烤漆,拥有金属质感。底部三颗按键也换位标准的Android 5.0样式。机身颜色为金色、玫瑰金。
共9张
OPPO A37手机
主要功能
拍照
OPPO A37前置500万像素后置800万像素。
OPPO A37搭载了前置500万像素摄像头和后置800万像素摄像头,两颗摄像头的像素单位都达到了1.4微米,苹果iPhone 6s Plus为1.22微米。
OPPO A37可以拍摄500万像素或800万像素“超清画质”,捕获更多细节
A37支持NFC支付和点对点传输,碰一碰,快速传输图片、视频、音乐等文件。
OPPO A37手机NFC功能
双卡双待
OPPO A37搭载VoLTE技术,拥有移动版和全网通两个版本,支持全网通2.0双卡双待。
规格参数
OPPO A37手机搭载八核处理器,内存2G/16GB,500万/3200万的设计,Android 5.1操作系统。OPPO A37机身尺寸为:143.1X71X7.68(mm)。
前置500万/后置800万像素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LED闪光灯/视频录制),支持双SIM卡全网通。
谁有 《 火影忍者(第9部:卷57~卷64)》电子版书籍百度网盘下载
020. 火影忍者(第9部:卷57~卷64)(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经典日漫之一,发行量累计超2.5亿册!说到做到,这就是我的忍道!).ep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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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佑赫的饭们、为什么喜欢他呢?
亲,这是他曾经的日记,亲耐心点看完会很感动的。。。
关掉电话,把HOT第一张专辑放到CD机里,把自已扔在舒适的大床上,闭上眼睛,昨日重现……
我的家乡大丘,虽然是韩国第三大城市,但其繁华程度与汉城还是比不了,所以尽管当初我挂着韩国青少年舞蹈比赛冠军的头衔只身来到这里时,内心还是充满了恐惧和不安。经过重重的筛选,连我在内留下了五个人。我和一个叫TONY的男生一起住在公司的公寓里。起初在出首张专辑的时候,很苦,很累。每天12---16小时的超强度训练使我落下了一跳舞肩膀就会痛的毛病,有时大家会累得倒在地板上起不来。然而兴奋冲淡了这一切。每当我们趴在地板上看到电社上某位歌手站在灯光灿烂的舞台上表演,赢得无数鲜花和掌声的时候,我们就会支起下巴羡慕地说:“我们什么时候也能这样呢?——”这样的理想很快就实现了,在出HOT1ST的时候,我们有了自已的歌 迷,在公司的办公桌上发现了第一封歌迷来信,当时大家抢着看的情景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楚。然而,上天是公平的,它赐给你幸运的同时,恶运也随之而来。从HOT第二辑开始,禁播,抄袭等事件接踵而来,有很多人不接受我们,骂我们,但也有很多人爱我们,总之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彻底出名了。从这时起,我们在国际上有了小小的名气。
从第三辑开始,我们有了更大的转变,无论从音乐风格上还是造型上。因为要改变,所以更辛苦。我在短短一个月内瘦了4KG,TONY更惨暴瘦8KG。最要命的是,在最关键的时刻他患上了抑郁症。在高强度的训练下体质不好的他想要放弃,认为自已是无关紧要的人,而且时常会因为紧张和疲劳过度而晕倒。这个时候照顾他的重任就落在我身上,听他诉说心事,开导他。虽然我做的这一切看起来好像无关紧要,但我知道对于一个无助的人来说有多重要。从那以后我和他有了更多的共鸣, 连我自已都感到奇怪,两个性格,爱好相差那么多的人竟然能相处得如此融洽。
那段日子我要感谢HEEJUN,如果不是他,我想我也要垮了,可当我看到他嘴角下不去的血泡时,我知道,身为队长的他压力比谁都大。从那时起,我从心底里敬佩他,只不过从来不说出口而以。
苦日子终于熬过去了,HOT第三辑大卖,更多的人认识HOT,支持我们。这里面有我们自已作的歌,所以对我们来说它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新专辑发表的前一天,我们围坐在一起听着,轻轻摸着CD 的封面。流泪了。
HOT终于完全出人投地,出人意料的是,新专辑中最引人注目的竟是TONY,连一向大家公认的最漂亮的KANG TA 都自叹不如。蓄起长发的TONY在《HOPE》《LINE UP》的MV中表现棒呆了,与以前判若两人,不仅显得更加漂亮,更突出了他与众不同的霸气和异国情调。而我的发型则有点像七十年代的主持人,还好在HOPE的时候剪了头发,不过看起来好小。
第四辑相对以往能轻松一点,不是说练习不累了,没人骂我们了,只能说我们习惯了,麻木了,长大了。我们有了更大的改变,更高的知名度和更多和歌迷。并首次在奥林匹克体育场开了HOT第三次大型演唱会。那天下着雨,歌迷们还是提早到了,而且从开始反应就很热烈,我们使尽全身最大的力气唱着跳着。开场很棒,于是我激动的祈盼着一切顺利,然而事与愿违,HEEJUN在演唱会的高潮时摔下了舞台。在后台动弹不得,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下来。我们几个懵了,不知所措。也许HEEJUN是全队的支柱,也许他在的时候大家觉得并没有什么,可离开他我们就好像失去了重心,开始混乱,也许,这就是领袖的力量。
工作人员吓得叫来了急救车,TONY和在元在慌乱中穿错了衣服,KANGTA拉着HEEJUN的手哭个不停,而我,也只能故作镇定地拍两下手:“我们上吧!”其实我很怕,我怕这次演唱会最后只有四个人,我怕他以后不能跳舞,我怕……我不敢想了,也不能表现出来。HEEJUN出了意外,作为团队二哥的我必须振作起来。
唱《LINE UP》的时候,HEEJUN不能出场,他的RAP部分由我,在元TONY完成。当我说完一部分的时候就会看在元一眼,还好,他接得天衣无缝。在元的年纪最小,却是我们当中最镇定的一个。唱完《GIT IT UP》以后,KANG TA回到后台大哭了一场,以至于在唱《TOGETHER FOREVER》的时候,他的眼睛和鼻子还红的要命。台下的歌迷跟我们一起唱着,我们无以为报,只能走出舞台尽量拉近与她们的距离,和她们淋同一场雨。歌迷哭得更凶了,在元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唱不下去。KANGTA也哽咽了,TONY尽力挥动着手臂,台上台下哭成一片。说我老土也好没见过世面也好,总之这时,我被深深感动了。睫毛膏被水弄湿了,搞得上下眼皮一片模糊。
当我们再次回到后台的时候,HEEJUN已经换好了《I YAH》的演出服,他强忍着痛对我们笑着说:“到最精彩的时候了,你们这帮家伙别想甩到我~”……就在那一刻,我再次为HEEJUN是我们HOT的队长而感到庆幸。我给自已补好妆后来到KANGTA面前,给他搽上和我一样的白红,点着他哭得通红的鼻子笑着说:“如果你再哭,我就把这里也搽上。”他终于笑了,不管他是真笑,假笑,强笑,挤笑,反正他是笑了。
演唱会的最后一首歌,也是我们HOT第四辑的主打《I YAH》。我们像疯了一样唱着跳着吼着,台下的歌迷疯狂了,热烈地和着,哭喊着,整个体育场沸腾了,上百名歌迷晕倒,说实话,我觉得这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演唱会。歌曲接近尾声的时候,炫跪在地上发疯一样甩着头,我的喉咙哑了,身体也从极度疲劳到微微发麻再渐渐失去知觉,我知道,我到了极限,如果再跳一曲的话,我一定会瘫倒。演唱会就在将要刺穿耳膜的叫喊声,哭声,掌中落下了帷幕。然而歌迷的热情依然未减。我们深深的鞠躬,行了近一分钟的谢幕礼。KANG TA紧紧挨着HEEJUN,而我则把手放在KANG TA的肩上直至下台。因为我最担心的人不是俊,而是KANG TA,他完全有可能因为俊受伤而大哭不止,甚至还会得病,说实话,我挺疼他的,这孩子天生的漂亮,可爱,善良,都使人不能不疼他。我不担心HEEJUN,因为我知道,没有什么事能压倒他。
刚下台,HEEJUN就被抬上了急救车,快要累死的我们强烈要求到医院护理HEEJUN,公司没办法, 只好将我们五个一起抬到了医院。
与此同时,HOT4TH《I YAH》全球大卖,销量突破1200万张,并且在韩国各大电台电视台,娱体中获多个大奖。眼看时机已成熟,公司安排我们到向往以久的中国开演唱会。我们乐疯了,就像收到第一封歌迷来信时一样。中国的人口是韩国的三十倍,如果能把握好这个市场那就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喜欢我们,喜欢HOT的音乐。我们尝到的坐在云端的感觉。
在我们拿奖拿到手软之后,参与了日韩合拍的3D电影《和平时代》的拍摄。回国后,我们静下心来制作我们的第五张专辑,这是我们首张自创专辑,因此倾注了比以往更多的心血。在这张专辑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创作,可以说,它就像我们的孩子一样。当它出世的时候,我们像疯了一样又哭又笑。就当我们站在云端,沉溺在无比巨大的成就感里,以为A BETTER DAY即将来临的时候,真正的磨难才刚刚开始。
我说过老天很公平,它在让你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也会让你失去一些东西。这点,我再次体会到 了。
随着名气的升高,第天成千上万的歌迷来信堆满了公司的几个房间,而我们忙得根本没有时间看,更不要说回信。每天吃着公司营养师给我们订的营养餐,虽然在别人看来很好吃而我们却食之无味,以前那种抢着看歌迷来信,练习疲累时围坐在一起吃香肠的小小幸福,我们再也感受不到了……
新专辑在发表前要经过乐评人的审查,而他们只听了一遍就下了结论,我们九个月的努力就这样被 他们贬得一文不值。又有两首歌被禁了,KANGTA的《幻觉》被说成有诱导青少年吸毒的倾向,可这首歌明明是为禁毒而作的,TONY的《天生的杀手》也被说成意识不良,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
我很不理解这些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说一首歌就能教坏小孩子的话,那么这个世界早就一团糟了。更不幸的事还在后面。2000.11.KANGTA出了车祸,而且对方把所以的责任都推在KANGTA身上,公司认为这件事给公司还来了不良影响于是暂停并取消了以后大部分的宣传活动,更取消了我们参与录制SM圣诞专辑的资格,而原定的到中国和日本开演唱会的计划被一拖再拖,最终还是被强制取消。KANG TA每天把自已关在屋子里抽烟,哭,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无论我们怎么劝他他就是不听,一个劲的说对不起。由于第五辑的宣传活动被暂停,从而大大影响了唱片的销量,HOT出的所有的专辑中只有这第五辑的销量没超过千万。
而公司对这一切始终抱着事不关已的态度,认为所有的成败都在于我们自已。过了一些日子,KANGTA重新振作了起来,我们决定重整旗鼓,不为谁,只为那些一直支持我们的歌迷。我们再次向公司提出去中国开演唱会的申请,结果再次被拒绝,理由是公司让我们专心准备二月份的汉城演唱会。我们彻底伤透了心。我们嘴上不说,但心里很清楚,我们提出到中国开演唱会的时间是在三月,这与国内演唱会不发生丝毫的冲突。
这时公司开始改韩换代,培养大批新人,而且对我们的兄弟组合下了血本包装,而对我们……也许公司认为我们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对我们~~~
普通的韩国歌手卖出一张唱片可得100韩元,而我们卖出一张只得20韩元(人民币0。16元)再减到扣到的版税官税,只剩下七韩元(人民币五分钱)。当然,我们是在为公司打工,公司挣我们的钱是应该的,可我不知道我们这样努力换来的是什么,尊重?金钱?还是重视?我不明白公司现在为什么会这样,也许他们认为我们长大了,所以的事都能自已解决了,也许他们认为我们~老了没有什么 ~~~~~~~价值了~
我们为HOT第五辑拍VTR,每个人都选择自已最喜欢的方式表达了自已的想法,最后,我们一起走在铁道上,然后一起跳起来击掌,而我多希望时间就此停住,我们的手能永远握在一起……
2001年2月27日,我们在奥林匹克体育场开了HOT第四场大型演唱会。老天好像故意和我们过不去,竟然下起了雨夹雪,我们都担心歌迷不能按时到场,出人意料的是,在演唱会开始前两个小时,歌迷就到齐了,还有很多没买到票的歌迷在门外守候着。不安的心终于放下了,我们再次下定了决心,要把最好的献给这些可爱的人~~~~
这次演唱会和以往不同,更多了些轻松和随意,我们努力把最开朗的一面表现出来,以安慰歌迷那被解散谣言困扰得忐忑不安的心。我们不只一次大声承诺:“HOT不会解散!” “HOT FOREVRE!~” 这不仅是为了让歌迷安心,也是在安抚我们自已,因为最大危机即将来临---- 我,在元,TONY与SM合约期满。
我们和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并开出了最低的条件,每人的续约金为三亿韩元(人民币24万),并提高HOT每张唱片的收入。我们以为这点钱对于韩国最大的唱片公司SM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这样我们即可以继续留在SM,又可以提高兄弟们的收入。你不重视我,我们自已重视自已,你不能让我们发展,我们可以自已出钱作更好的音乐。我觉得我们的要求一点也不过份,甚至还没达到普通韩国歌手的标准,我们以为公司一定会妥协,然而,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公司完全不接受我们的建议。我们的心冷了。不能说我们把韩国音乐带向了世界,至少我们让世界认识了SM,辛苦了五年换来的是什么?为什么连最基本的尊严也不留给我们。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拥有无数爱着我们的歌迷,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一直陪伴我们一起走过。我下了决定,出道五年来唯一重大的决定。和KANGTA,HEEJUN他们商量了一下,KANGTA 又哭了,HEEJUN拍着我的头说:“你们长大了,应该自已决定了。”我轻轻把他的手打下来,哭了,五年来第一次在兄弟面前哭了~~~
歌迷会骂我们音乐界会骂我们,公司会骂我们,可我决定了,走自已选择的路,当初来到汉城就是自已下的决定,我想这一次也不会错~~2001年5月13日13时,我,TONY,在元招开了记者招待会,宣布正式离开SM,以3。5亿韩元签约艺传公司,从头到尾我们说的都是“离开SM”,可娱记一律写成“退出HOT”。记者会上我们三个的表情阴森的吓人,没办法,实在笑不出来。记者会结束后,我竟然如释重负的呼了口气。
通过网络,当天晚上全世界就知道了这件事,我们第N次上了娱报和音乐杂志的头条,而且在SM的解释下,所有的娱介和乐评人都开始指责我们,说我们只认钱不认人,过河拆桥,我不想解释,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颠倒事非的抨击。
我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全世界HOT的歌迷哭成一片,哭喊着“还我们HOT!”,以绝食来表示抗议。求你们骂我吧,别折磨自已,我的心像被钢针一下一下刺进去一样难受。在元靠喝酒来麻醉自已, 我劝过他,没用。这几天不能出门,不然一定会被门外的记者给挤死。终于有时间看歌迷的信了,本想借此来让自已平静下来,没想到每看一封就加深一份自责,但我还是要看下去,这种近乎自虐的做也许会让自已好过一点。终于,一封没有署名的信让我看到了新的希望…… “我喜欢的就是这样的HOT,勇于做出自已的决定,如果HOT屈服了,就不是HOT了~~” “尽管我很伤心,难过,但我知道你有你的理由,因为我爱你们,所以,我尊重你们的选择~~” “无论你们是否还会在一起,也无论你们分离多远,或不在这世上,你们永远是我们的HOT,无可替代~” “哥,自已选择的路就不要后悔,就像当初我们选择爱你们一样,从不曾后悔,永远也不会后悔~”我感动了,惭愧了,一个歌迷居然可以以这种心态来看待这件事,抑制内心的伤痛来安慰我鼓励我,而我却躲在屋子里做无用的忏悔还逃避现实,即然选择了,就勇敢走下去。我和TONY在元积极投入到对新公司运作的熟悉中去,并为第一张单飞专辑做准备。
其间我们和HEEJUN,KANGTA一直没有断了联系,眼看他们两个的合约期也到了,我们不能外出见面,只能在电话里谈。 因为这时我们比最火时还要引上注目。“哥,我听你的"KANGTA在电话里认真的说。“炫,你长大了,好好想想,别冲动” 其实在SM里面,我和在元TONY属于那种不开能交朋友的人,所以好朋友也就民宇慧成他们几个。可HEEJUN和KANGTA 不同。善良,温和幽默的天性使人非常愿意接近他们,因此他们除了我们以外也交了不少好朋友。他们又都是创作型的人才,经常给别的歌手写歌,这种在工作上建立的友情虽不比HOT兄弟的,但也很有价值。最重要的是,HOT是SM的台柱,而身为队长的HEEJUN和主唱KANGTA更是台柱的核心,公司每年的大半收入都由我们HOT创造,已经有三个人离开了,公司有了很大损失,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再放走他们两个,SM一定会见和尽各种办法来留住他们。
再说,就算他们转来我们的公司,艺传也未必同意我们还是五人的组合。因为现在我们和GOD是在同一公司里,之前,我们是最强劲的对手,歌迷也很对立,如果突然间两个组合同时存在的话,一定会出很多问题,所以我说他们不会同意,至少现在不会。而且我们现在还没有开像SM那样大公司的实力。“等时机成熟再说吧~”
经过反复的考虑和斟酌,HEEJUN和KANGTA决定续约SM。我们离开了SM,谣言成了事实,已无法改变。歌迷自然把全部希望放到了HEEJUN和KANGTA身上, 与其说是希望,不如说是近乎绝望的渴望。那种心情我也曾体会过。所以我知道他们续约后歌迷会做出什么事来。我理解,因为我知道她们深爱着我们,有时爱会冲破理智,但平静下来后,会发现,自已还是那样爱着所爱的人。
我小心地约KANGTA出来,告诉他无论歌迷做出什么事他都不能冲动。KANGTA会心地笑了。其实我知道我这么做是多于的,他天生就是一个完美的人,不只指他的外表,他有着与他外表极不相附的体谅与包容。说实话,有时我会想,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他的外表,内心,才华,都是上帝的杰作。有时我开玩笑说:“如果我有你这样的儿子多好!”他没生气,反倒乖乖恬恬的笑了:“会比我更好的,因为哥就很好啊~” 他就是这样好的一个孩子。从九八年第一场演唱会开始,几乎每场我都会走到他身边有意无意地推他一把,他看着我乖乖恬恬地笑着。一个小细节,流露着兄弟间无间的情感。看着眼前的他,想起两年内不会再站在一起唱同一首歌,莫名失落的伤感溢满胸腔,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推了他一下,我都没意识到自已竟然用了那么大的力气,他的椅子晃了一下,很快地,那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开了,不解的表情化作了乖乖恬恬的笑~~~~~
就在那一瞬,我又回到了入队的第一天~~~~
终于,KANGTA HEEJUN招开了与SM续约的记者招待会,续约金为10亿五千万韩元(每人)讽刺的是,KANGTA他们一个人的续约金刚好是我们三个向公司提出的总和,如果当初公司可以出十亿五千万韩元的话,我们一定会留下。我不明白SM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就算SM不出这么多钱,KANGTA HEEJUN也会留下,但SM用钱掩盖了这个事实。这就更加激起了歌迷的怒意,歌迷开始骂他们只认识钱,更激的歌迷砸烂他们的车子,而且不只一次,有一次被警察撞到并带到了警局,KANGTA为此十分内疚。
一天深夜, KANGTA来到了我家,看着他额头上渗出的鲜血我的心一拧一拧地疼。“哥,帮我弄一下,这样回家**会担心。”他强笑着说我颤抖的双手拿起药棉在他的伤口上小心的搽拭着,一定很痛,他的眉头一皱一皱,我的手一抖一抖,我的心,也随着这个节奏越跳越痛~~~~ “事是由我先引起的,不关你的事。”我咬着嘴唇挤出这句话。“没关系,她们和你们~~~~都是我~最爱的人~”手中的药棉掉到地上,今天我才发现,值得我敬佩的不只HEEJUN一个。我想用我的生命来换取他和所以爱我的人的快乐,而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张开双臂让他趴在我肩上结结实实大哭一场,释放这么长时间所受的所有的思念和委屈~~~
我们走后,师弟神话变成了五人组,原因是ANDY要回美国。无意间,SM开始让神话取代我们的位置。我不怕,因为我觉得HOT是无可取代的,不是说神话不如我们,只是因为HOT就是HOT,就算别人再好甚至超越我们,但他们不是HOT,MOON HEE JUN, JANG WOOHYUK,AN SUNG HO,AN CHIL HYUN,LEE JEAWON才是HOT真正的名字 。
SM更加大的对KANGTA和HEEJUN的宣传力度,让最好的制作人为他们作新专辑,让KANGTA到中国及法国拍结合古今中外的写真辑。不久KANGTA推出了他的首张个人专辑《北极星》。而后,HEEJUN也推出了他的专辑《孤独》。我最喜欢《OUR STORY》这首歌,在227演唱会的VTR里JUN就唱辽首歌,好像就是在讲我们的故事一样~~~
两位兄弟的才华在新专辑中发挥行淋漓尽致,专辑大卖,我从心底里为他们高兴,可有一点我不懂,KANGTA的曲风开始转向JAzz风格,而JUN则是浓浓的电子乐和摇滚味,为什么SM要将他们转型转得这么彻底,而且还是完全相反的风格,原因只有一个~不再让他们组合~~~如果再走到一起,难度太大~,这是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
不管能否重组,我们都向着这个梦想努力着,我和TONY,在元推掉了尽可能不参加的活动,还好,公司很理解我们,并给我们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我和在元怕TONY胃病再犯,影响工作,总在他身边准备一大堆的吃的,等他刚刚喊饿的时候我们就硬给他塞下去。我们没日没夜的工作自创的歌曲加上将国外的民谣改头换面成HIPHOP曲风竟然有三百多首,于是我们开始进行挑选,这比创作更难,这三百多首歌反复听就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且这些歌都是我们精心制作或修改的,去掉哪个都舍不得。经过八个月的打造,我们第一张专辑正式诞生。TONY为主唱,组合的名字叫JTL,取自我们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主打歌 《A BETTER DAY》改自于一支国外民谣,我们三个不约而同的对这支口琴吹奏的曲子一听钟情,经过在元的修改便成了怀旧型的HIPHOP。令我吃惊的是,我们和KANGTA,HEEJUN,专辑的封面上居然都写着---HOT!这就是兄弟,无需过多的言语和行动,无论相隔多远,心一直在一起,从不曾分开。
歌作完了,我们到中国上海拍MV,正好赶上SM到上海开四大天王演唱会。我们托工作人员买了票,以观众的身份来看好兄弟的演出。看着舞台上光芒四射的HEEJUN和KANGTA,我反而不感到伤感,那感觉就好像我们HOT开演唱会上的个人表演一样,只不过~~~~我,TONY,在元不出场~。
出人意料的是,KANGTA竟然唱了《希望》,这首被称为奇迹的歌曾给无数人带来希望,我们HOT也因这首歌获得无数奖项,并顺利制作了最成功的第四辑。可以说这首歌为HOT带来了好运,而今天,这首歌却揭开了在场每一个人的旧伤疤。歌迷边哭边唱,大喊“HOT FOREVER!.”KANGTA说着他不擅长的RAP,听起来那样单薄无力~我真想跑上去和他一起唱,可是我不能~~~~闭上眼睛,我好像又看到了扎着辫子的HEEJUN,抑郁的TONY,想起**就哭的在元,还有栗色盖子头的自已~~~~~~~~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KANGTA的表演结束了,他的眼睛在观众席里搜索着,我知道,台下灯光很暗,他根本什么也看不到~终于,他低下了头,深深鞠了一躬。我无心再看别人的表演,拉着在元TONY退了出去。
新专辑发行了,我们即兴奋又紧张,终于,我们最担心的事发生了:居然有四首歌因语言粗俗意识不良等理由被禁。通常有五个评审,听完歌后对歌曲进行通过OR反对的表决,如果“通过”在三票以上,歌曲就过关,TONY 和在元每人一首都以2:3的微弱劣势被禁,而我的《弃儿》则是0:5被全权否定。我无言,如果是以前我会气死,可现在我倒更愿意理解为,原来我的歌这么能引起人的共鸣啊~~我们感觉好累,在自我解嘲的苦笑中,我竟然找到了当年HOT的感觉~
兄弟,就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站到你这边~ 在SM联合MBC对我们封杀得不亦乐乎的时候,KANGTA和HEEJUN站了出来,KANGTA拿着我们JTL的CD公开进行宣传。依旧是乖乖恬恬的笑,这个笑容对SM来说也许是最至命的伤害最可怕的武器, 但对我们JTL来说却是最坚定的信念和最珍贵的友情~
谢谢你们,我的好兄弟,谢谢你们又给了我重新振作的勇气。我知道,以后还有很多波折在等着我们,考验我们的友情,但是我不怕,因为我的朋友----是你。也许一年后还有种种原因阻止我们在一起,但我会继续坚持下去,一年,两年,永远~~~~~
就算不能永远在一起,但我们同甘共苦了五年,虽然这些日子已经过去,但即然已成为过去,就永远无法改变,它永远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 至少,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Hoq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 ------张佑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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