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论语·八佾》
孔子说:“对于那些已经成了既成事实的事情就不必再去探讨论述,对于那引起已经有了最终结局的事情也不必再加分析评论,对于我现在吞下了我往昔种下的苦果,你们也不必再来责备和处分我了。”
故事背景:
一天,鲁哀公约孔子及其弟子宰予交谈社祭(祭土地神)之事。哀公问宰予:“供奉土地神的神土(木牌位)用什么木料?”
宰予回答:“夏代用松木,商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周代用栗木的意思是使黎民百姓害怕得战战栗栗。”
对此,哀公请孔子加以评说。
孔子说:“已经完成的事就不要再说了,正在顺势办的事,就不要再劝阻,而对已经过去的事,应既往不咎,不必再予追究了。”
宰予问:“老师,您谈到‘既往不咎’,对已经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责备,是广义的,还是专指周代的做法?”
孔子认为周朝的做法及其用意是不妥当的,但又不便明讲,所以,只好用较为模糊的语言回答:“对于既成事实的事,何必再去追究责备呢?把‘既往不咎’的含义推而广之,又有何不可呢?”
宰予又问:“对于曾伤害过您的感情而后来又认错的人,您能对他宽容吗?”
孔子果断地回答:“能,也可以既往不咎!”
哀公、宰予点头微笑。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成事不说:凡事已成定局的,就不必说了。
遂事不谏:已近完结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匡正,挽回。
既往不咎:过去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追究它的得失与责任了。
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道理并深受其害。哲学上的是与非,对与错,没有绝对,只有相对。角度问题,当然会有影响。
如:我只说你迟到了三分钟,不说你每次都迟到,说你这个月迟到了三次,就是基于事实说话。
生活中,我们经常对于一件错误的事情会反复追究,反复假设,这又是何必呢?
错误已经犯了,无论怎么追究与改变,那个错误始终在哪里。
何必浪费更多宝贵的时间与精力在错误上面呢?只须吃一堑长一智即可。下次不要犯同样的错误即可。
处理事情前,我们可以做的是未雨绸缪,事情后,我需要做的就是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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