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净残值: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预计净残值率: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预计净残值率公式:
净残值率=净残值/原值 (净残值在5%以内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有好几种方法:1.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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