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郎咸平(台湾经济学家郎咸平)

笑笑 40 0

曾红极一时的“经济学家”郎咸平,是如何一步步走下神坛的?

导致郎咸平走下神坛的,主要有以下三个事件:

站台风波

先后站台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庞氏骗局、快鹿、望洲财富 ,被网友评为“江左霉郎”。

郎顾之争风波

2004年8月9日,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演讲,点名指责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骗手段,席卷国有资产。顾雏军强硬回应,由此引发了“郎顾之争”。郎顾之争”以顾雏军锒铛入狱告终。

郭美美事件

郭美美曾因在微博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炫富,将“红会”带入舆论漩涡。2011年8月,郎咸平专访郭美美母女。节目中,郎咸平一改往日犀利的形象,主动帮助郭家母女澄清王军与红十字会的关系,并助推塑造了郭家妈妈的“股神”形象。

另外,郎咸平和缪姓空姐的官司,让人们进一步看清了郎咸平的人品。

经济学家郎咸平(台湾经济学家郎咸平)-第1张图片-科灵网

郎咸平是什么人物?

郎咸平,金融学家,1956年6月21日生于中国台湾桃园县,父亲是个军人,母亲是化学老师。 郎咸平教授于1986年获得宾夕法尼亚(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大学沃顿商学院(Wharton School)财务学博士学位,曾经执教于多家知名的商学院,其中包括沃顿商学院、密歇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芝加哥大学等。郎咸平博士现为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讲座教授。郎博士主要致力于公司监管、项目融资、直接投资、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等方面的研究,1990年金融学论文引用率排名全世界第一,畅销书《公司治理》的作者。 在大众心目中,郎咸平是位观点鲜明而且具有世界级学术成就、在中国博得极高知名度的大师级学者。他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于1986年以创世界纪录的两年半时间连拿金融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他的学术成果不仅被学术界和财务管理教科书广泛引用,还为众多的知名媒体所报道。其论文在美国最富盛名的《2000年金融经济学期刊》、《2002年美国金融学会期刊》发表,被专业学者、研究人员及《经济学家》、《华尔街日报》等知名媒体广泛引用,并且被收存在美国国会图书馆。 郎教授曾于1998-2001在世界银行担任公司治理顾问,致力于研究公司治理以及保护小股民权益的课题。郎教授2001年下半年在国内股市极力推广“辩方举证”以及“集体诉讼”措施以保护小股民的正当权益。 郎咸平是最早公开对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提出批评的人,并致力于对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他主张停止产权改革,而是以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建全信托责任来解决现在中国国有企业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早在2000年,他就点出了德隆问题,提醒投资者要警惕德隆可能出现的风险。他还先后对顾雏军并购案,海尔管理层收购,TCL集团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剖析,在中国中小股民中造成巨大影响,由于其一贯的为中小股民说话和致力于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而被中国中小股民称为“郎监管”。 由于郎咸平多次公开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提出置疑,对中国政府的一些政策提出批评,他本身也招来很多批评,曾一度被人告上法庭,中国大陆的经济学界也有人对郎咸平将研究报告直接公开表示不满,并认为郎咸平并不了解中国的国情,称他是“媒体经济学家”,“外星人”。郎咸平回应称只要是上市公司就应该受公众监督,这些结论都是通过对国内数据的研究后作出的,并不存在所谓脱离国情的问题,他还以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为例,说明经济学家在媒体上积极发表言论的意义。 郎咸平教授2001年下半年,在国内股市极力推广“辩方举证” 以及“集体诉讼” 措施以保护小股民的正当权益。他的观点受到媒体, 学术界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视, 因此被媒体尊称为 “郎监管”。众多的知名媒体报道了郎咸平对各项法律、政治和经济的观点。根据《深圳特区报》的统计,郎咸平的观点以网页数而言列全国财经人物之前矛。 2003年6月提出制度化解决民企原罪的问题,并被远在海外的仰融委托,出任“独立第三方”,为制度化解决日益突出的民营企业与主管部门矛盾的问题进行积极探索。 2003年9月,当关于人民币汇率的问题讨论进入白热化的阶段,郎咸平在广州某论坛一语“人民币应该再贬值2%以打击进入中国市场的游资”,再次惊动天下人。 2003年以来,他把主要精力转向企业战略研究,为企业高管人士进行“公司治理与企业战略”剖析,被称为“中国民营企业教父”。 2004年郎教授提出“中国企业如要做大做强,只会造成悲剧!”的论点,又在中国企业界掀起了轩然大波。2004年八、九月间郎咸平教授用最为传统的财务分析方法,痛陈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弊病,质疑某些企业侵吞国资,并提出目前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国退民进”式的国企产权改革已步入误区。引起巨大的影响,被称之为“郎旋风”。 郎咸平现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还在第一财经频道长期主持一档名为“财经郎闲评”的专门节目来阐述他的观点(现已被勒令停播)。

郎咸平做什么的

郎咸平(Larry H.P. Lang)(1956年出生),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毕业于美国宾西法利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博士学位。被中国国内媒体称为“郎监管”,素有“郎旋风”、“最敢说真话的经济学家”之称。

公司治理和金融专家,主要致力于公司监管、项目融资、直接投资、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等方面的研究。郎咸平用财务分析方法,痛陈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弊病,质疑某些企业侵吞国资,并提出目前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国退民进”式的国企产权改革已步入误区。2010年被30多万网民公推为2010中国互联网九大风云人物之一,2011年11月21日,“2011第六届中国作家富豪榜”重磅发布,郎咸平以485万元的年度版税收入,荣登作家富豪榜第8位,引发广泛关注。

知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承认母亲去世,他的母亲究竟是因何逝世的?

病人因为疫情耽误救治疗的事迹接二连三地发生,此种新闻再也不是新闻了。然而,这一次落到了知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母亲的身上,又一次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那么,他的母亲究竟是因何而逝世呢?

4月11日下午两点,郎咸平通过微博承认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他说,他的母亲逝世的原因是因为上海有着严格的核酸检测报告才能就医。然而,自己的母亲在医院门口等了足足4个小时也没有得到救治而死亡。当时母亲虽然98岁,身体只是肾脏上有点衰竭,平时也是打一针就能好。他觉得他有责任责怪医院没有及时救治母亲。他现在和家人都感到十分伤心。

疫情面前,我们每个一人都要遵守医院的规定,不能搞特殊化。当下上海不只是郎咸平一个人的困难,因为疫情严峻,所以政府和医院要从大局为重,严格管控,希望大家能理解。

郎咸平母亲有98岁的高龄,虽然郎咸平知道母亲只是有点肾衰竭,但这次治疗不一定合适以往的打一针就能治疗好。因为,治疗同一种疾病不是在每个时期都用一种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症状来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希望郎咸平节哀顺变。只有大家一起遵守疫情管控,才能早日让疫情结束。

郎咸平的巨大影响力把上海的防疫政策一下子捧到了舌尖浪头上去了,大家也在郎咸平的遭遇感到同情,然而大家也不知道,防疫与救治生命哪一个更重要,其实,个人觉得两个都重要,只是疫情严峻,有时候医院是忽略了一些急救方案。

总之,人死不能复生,希望郎咸平早日从失去母亲的疼苦中走出来,各个网友们要正确面对疫情。

郎咸平98岁母亲因等核酸报告而去世,从此事中暴露出上海医院的哪些问题?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一个职责,而作为医生在看到病人危急的时候更是应该伸出救援之手。但是在特殊时候,总有各种问题出现。这不,经济学家郎咸平的老母亲因为在等待核酸报告而去世引发人们热议。那么从这件事情中暴露出上海医院有哪些问题呢?我觉得有几点,一是医院核酸检测速度较为缓慢,二是医生没有打破规则的魄力。事情的具体情况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事情的经过

这件事情发生在4月11号,经济学家郎咸平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表示自己的母亲因为等待核酸结果而去世。他表示自己的母亲肾脏有些问题,到上海某家医院就诊,结果因为没有核酸检测结果,所以等待4个小时后去世。这件事情很快在网上发酵,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有的人认为医院的做法没有错,毕竟现在是特殊时期;也有网友表示医院太没有人性了,放任病人死亡。

二、官方的解释

面对这样的情况,官方还没有出正式通告,对此事进行解释,所以具体情况我们还是不太清楚。对此前环球时报的总编辑胡锡进表示“出核酸结果再治疗,这个规定针对的是一般病人。但如果遇到需要急救的人,这个规定要细化” 。

三、我的看法

我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很不幸,毕竟是一条人命。如果医院在面对这样病人的时候能勇敢一点,可能这个病人就不会死亡。但是我们也不能道德绑架医院,毕竟现在是疫情的特殊时期,医院不能让员工冒险。所以谁对谁错,很难决断。如果政府能对防疫规则细化一些,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看了这么多,你觉得上海这家医院有什么问题呢?不妨在评论区评论一下吧。

郎咸平事件是怎么回事

1、郎咸平要求缪洁晶及其父亲返还购房款

2011-2013年,郎咸平与缪洁晶交往期间在静安(金额不详)、松江(给缪父亲500万)买了两套房。

廖家提供交往三年的录音,以郎咸平当初自愿赠予为由抗辩,郎咸平败诉。

2、郎咸平前妻,以郎咸平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为由,要求缪洁晶及其父亲返还购房款

法院支持其诉求。

3、缪洁晶以房子不在原审法院辖区为由上诉

法院认定本案纠纷为购房款,属于动产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驳回上诉。

二、借款

2012年7月12日,郎咸平与馨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份。依据该合同约定,郎咸平向馨源公司购买铜质佛像、铜质上师像、西藏阿里地区佛像、程丛林画作、清螺钿红木家具七件套等,共计货款1600万元。

该合同签订后,郎咸平向中国民生银行办理了个人消费贷款申请,并指定银行将借款900万元打入馨源公司。馨源公司得款后又通过银行将上述款项转入高汉新豪公司账上(未注明款项用途),但并未履行《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交货义务。

1、郎咸平要求返还货款900万并缪洁晶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郎咸平诉至宝山法院,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并判令馨源公司返还货款9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缪洁晶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宝山法院于2015年4月20日判决高汉新豪公司返还郎咸平900万元,并支付利息,对郎咸平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郎咸平提起上诉要求缪洁晶承担连带责任

郎咸平不服,提起上诉,请求判令缪洁晶对馨源公司的900万元债务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责任。馨源公司仅有缪洁晶一个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缪洁晶在一审、二审期间均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故应当由缪洁晶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缪洁晶对馨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缪洁晶、馨源公司申请再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所作判决并无不当,于2016年9月8日作出裁定,驳回缪洁晶、馨源公司的再审申请。

4、馨源公司诉高汉新豪公司不当得利

高汉新豪公司辩称2011年,郎咸平因购买古董向民生银行贷款900万元,馨源公司收到银行贷款后未履行交货义务却将款项消费一空。后为归还贷款,馨源公司又与郎咸平签订了第二份古董买卖合同,以新贷还旧贷,故馨源公司向高汉新豪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到期的上述银行贷款。

高汉新豪公司现主张钱款转到郎咸平账上就等于转到馨源公司账上,与《借款协议》约定不符,馨源公司对此亦予以否认,且高汉新豪公司、郎咸平均不能向法庭提供馨源公司委托郎咸平收款的证据,故《借款协议》未实际履行,一审法院对高汉新豪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不予认可。

判决高汉新豪公司返还馨源公司900万元及利息。

5、高汉新豪公司提出上诉

高汉新豪公司提交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8月15日听证笔录一份,证明缪洁晶在该份笔录中亦作出过有关“用于归还过桥资金债务”的陈述。

法院认为高汉新豪公司虽提交了三份《借款协议》,但馨源公司否认其公章加盖行为,而且从银行转账记录来看,所涉款项的流转对象为郎咸平账户,未有证据显示款项最终进入馨源公司账户。馨源公司虽作出过有关“归还过桥资金”的表述,但其在一审、二审中均已明确表明借款关系系发生在高汉新豪公司及郎咸平之间,与馨源公司无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高汉新豪公司提出再审申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高汉新豪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指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7、2018年5月8日高汉新豪公司与馨源公司不当得利案再审开庭

暂不知最后结果。

以下是对簿公堂期间的爆料

2016年11月份,《家人》杂志接到了郎咸平家人的独家爆料:

我是郎咸平的妻子黄绮萍,今天站出来说出这些真相,其实我犹豫了很久,但心里的压抑和憋屈让我不能再保持沉默。

今年,有关我丈夫郎咸平和小三争房的报道铺天盖地,连我远在美国的同事和在台湾的家人都知晓,对我指指点点,冷嘲热讽。报道里,我这个发妻变成了空姐、复旦校花、川妹子等等,让我很匪夷所思。

郎咸平依然风光无限,我这个坚守妇道的原配夫人却成为了大家的笑柄。这是什么道理?就媒体舆论的一些猜测和不实报道,我想在此和大家说明白,也请大家还我一个清白,不要再攻击我这个老太婆了。

我与郎咸平于1980年5月18日在台北登记结婚,隔年生下大儿子郎世玮。由于郎咸平读博士的原因,在我大儿子3岁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移民到了美国宾夕法尼亚的一个黑人区。

(黄女士和郎咸平结婚证书)

当时条件很不好,我学历也不高,找正当工作很难,为了供我丈夫读书和补贴家用,我做过人家保姆,当过唐人街缝纫工。食物中毒、被黑人打劫都成家常便饭了。这样的日子熬了好多年,一直到郎咸平博士毕业,担任学院副教授后,生活才稍微有所好转。

(在台湾时郎咸平一家三口)

结果没过多久,1994年郎咸平要去香港中文大学执教,但此时我刚好考上美国联邦邮政局的工作,实在不舍得放弃;而且当时他也说自己不可能一直远在他乡生活,最多过个一两年就要回美国,因此我没有带着孩子一起去香港。没想到我丈夫并没有再回美国。

此后我们一直保持联系,他经常回家探望,暑假期间我也经常带孩子们去香港陪他,但长期两地分居还是造成我们夫妻感情有所冷淡,郎咸平开始不停周旋于各种女人间。

男人外面有女人,我这个做妻子的也能理解,毕竟他一个人打拼也不容易,但我觉得凡事都应该有个度。1997年,他居然利用香港法律的漏洞,瞒着我在香港与张女士注册结婚。香港不像其他地方,没有所谓婚姻状况审核一说, 只要公示数日后没人反对,即可领结婚证。他当时骗张女士自己是单身,也同时向我隐瞒了这场所谓的“婚姻”长达十年之久! 直到2007年被我发现之后,才与张女士办离婚手续。

此外,郎咸平于2000年回到内地发展,起初在北大教EMBA,后去了长江商学院。2003年结识了同样在长江商学院工作的缪小姐。在明知郎咸平已婚的情况下,缪小姐仍然和他住到了一起,郎咸平在她要求下,买了同居用的房子和车子,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人分手,房子和车子就被缪小姐拿走了。

结果2011年两人又走到了一起,这次郎咸平在她的要求下,再次大手笔买了两套极其昂贵的房子和价值不菲的车子还有各种奢侈品和名贵首饰。因为外籍人士的限购原因,这些财产全部暂放缪小姐名下。 结果据说缪小姐外面有恋情,导致两人在2014年再次分手,缪小姐挥挥手又一次要带走所有。

在此期间,我经常回国探望郎咸平和我儿子、孙子孙女。每年过年过节,我都会从美国飞回来和家里人团聚。但郎咸平居然和当时的重婚一样,一直隐瞒到最后爆发了我才得知。他这种行为彻底伤害了我们家和我对他的感情。

(黄女士每年都会从美国飞回中国与丈夫孩子一家团聚)

我已经61岁了, 至今仍然每天辛苦地挨家挨户送信件,当邮差。我曾经很期待在62岁退休后,能回国陪伴我孩子和我丈夫,就算回到以前的苦日子,我相信我也会是幸福的。

郎咸平有没有钱我并不在乎,什么日子没过过,什么苦头没吃尽才有了今天。可他在国内发展得那么好,可以随随便便地挥霍,几套房子、几辆车子的送给那些只爱钱的女人。而我呢? 至今在国内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之前我一直被蒙在鼓里,隐隐约约听到一些消息也没去计较,毕竟孩子都那么大了,孙子也都快要初中了,不想再影响夫妻感情。但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

郎咸平大手笔给小三买房买车,这些不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难道我的合法权益就不受保护吗?郎咸平送出去的每一分钱,难道也不属于我吗?

之前在宝山法院,郎咸平告缪小姐的事情我一直没有参与,因为我根本不知晓这个事情。 直到我儿子忍不住告诉我了我才知道。但我当时想,郎咸平那么聪明的人,应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属于我们的财产,毕竟当时只是因为限购政策才放到她名下。

上述文章就是科灵网介绍的经济学家郎咸平和台湾经济学家郎咸平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财经资讯知识,记得收藏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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