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又将公益类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其区别是公益一类承担的是基础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公益服务职能,不宜或者不能由社会服务代替,也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全部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唯一的例外就是乡镇卫生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部分可以由社会服务代替,或者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包括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甚至还有自收自支类,成分比较复杂。这类单位主要包括公立医院、继续教育、职专、培训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强制检验检测等
从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来看,事业单位发展以公益服务为主,不再承担行政类和生产经营职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需要将其承担的部分生产经营、中介服务、收费性职能剥离改企经营,或者推向社会、市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正式分配或者招录的职工,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就职,如果是合同制管理人员,会重新签订合同,或者随企改制,或者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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