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收到短信
说我买了南宁东到济南西的车票
问题是我没买”
7月23日
南宁东站派出所
接到来自覃先生的报警电话
据覃先生介绍
他于23日20时许
在家中收到12306的购票信息
显示其购买了7月24日
从南宁东至济南西的G2066次列车的车票
但是他未购买该车票
因此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了
民警接报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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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某在南宁东站派出所接受民警讯问。警方供图
经调查
民警于7月24日在G2066次列车上
将冒用覃先生身份证进站乘车的
违法人员牙某查获
覃先生遗失的身份证和车某用其身份证购买的车票。警方供图
审讯中牙某交代,自己因为欠钱不还被列为失信人员,限制乘坐高铁。今年6月,牙某在南宁一公园捡到覃先生的身份证,7月23日牙某想乘车去往济南,于是用覃先生的身份证购买了高铁车票。目前,南宁东站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牙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铁路民警在车站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周仕峥 摄
警方提醒,身份证作为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具有“人手一证、每证不同、人证一致”的特点。擅自使用他人身份证属于冒用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广大群众一旦发现自己身份证丢失、被盗,应该尽快就地申报挂失并补领新证,有效防止他人冒用,保护好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记者:林宇翔
通讯员:甘贤 周仕峥
来源: 南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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