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获刑7个月,此判决起到了哪些警示作用?
1、此事起到的警示作用有:任何公民都应当自觉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而且也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任何企图诋毁和诽谤英烈的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我们绝不会姑息和纵容。
2、这起到的警示作用有: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不容侵犯,我们需要主动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名誉。
3、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一案在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罗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且承担在《新浪网》《法制日报》《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4、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是在微博对其进行处罚,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之后,他这样的自首情节,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否出自于自愿,不得而知,只希望现在的判决能让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5、2021年10月6日,罗昌平在微博上发表了有关电影长津湖的一系列错误言论,为此很多群众表示非常的谴责,这件事情警方也进行了调查。
6、罗昌平于7日6时20分删掉该帖文,经公安部门电话口头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发朋友圈公布道歉申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互联网上不断发展,引起群众明显气愤,导致严酷社会影响。
罗昌平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他做了些什么?
1、罗昌平具备投案自首剧情,自行认罪认罚,想要赔付公益性危害赔偿费8万余元,用以抗美援朝战争英烈精神实质个人事迹留念、宣传策划等公益慈善(并已付款到坐落于辽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战争史料馆),人民法院给予认同。
2、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3、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
4、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是在微博对其进行处罚,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之后,他这样的自首情节,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否出自于自愿,不得而知,只希望现在的判决能让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5、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一案在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罗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且承担在《新浪网》《法制日报》《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罗昌平被判七个月并公开赔礼道歉,他究竟所犯何罪?
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一案在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罗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且承担在《新浪网》《法制日报》《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毁坏社会发展公共秩序,危害社会集体利益,情节恶劣,其个人行为已组成损害英雄人物先烈声誉、殊荣罪,应依规惩治,并担负对应的民事法律赔偿责任。
一次可以说是不知者不罪,但多次就表明了其是有意而为之。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
法院认为罗昌平侵害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罗昌平为了博人眼球,竟然亵渎,诋毁英雄烈士,引起公愤。志愿军的英勇事迹是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的大义凌然的精神,值得每一位国人敬仰和发扬光大,绝不允许任何人辱蔑。
罗昌平应诋毁英烈而入罪,并且已然遭受刑法的谴责,这意味着公民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增强自身的法治意识。我国已然将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列,所以我们需要极力遏制自己的不法行为。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
罗昌平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礼道歉,该事件能起到什么警示作用?_百度...
1、此事起到的警示作用有:任何公民都应当自觉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而且也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任何企图诋毁和诽谤英烈的行为均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我们绝不会姑息和纵容。
2、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获刑7个月,此判决起到了首先是让社会各界保持对英烈的尊敬, 其次是让社会各界的人群保持一个文明的作风,另外是让社会各界对于自身的素质要求得到提高。
3、2021年10月6日,罗昌平在微博上发表了有关电影长津湖的一系列错误言论,为此很多群众表示非常的谴责,这件事情警方也进行了调查。
4、这起到的警示作用有: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不容侵犯,我们需要主动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名誉。
5、英烈。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这张贴文被网友举报被微博平台在当天予以处理,文章在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在7日删除帖子,随后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传唤,并在朋友圈发布了致歉声明。
6、公诉案件机关单位报请对罗昌平被判刑期七个月的定罪量刑提议适度,人民法院均予采取。对于检察系统提到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人民法院也做出了宣判:勒令被告罗昌平在新浪、《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布道歉。
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一审获刑七个月,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一案在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罗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且承担在《新浪网》《法制日报》《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罗昌平等人在游玩的时候,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有很好的流量关注度便,选择在网上发布自己对英雄的墓碑进行言语侮辱的事情,这样的做法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且要当众道歉。
公诉案件机关单位报请对罗昌平被判刑期七个月的定罪量刑提议适度,人民法院均予采取。对于检察系统提到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人民法院也做出了宣判:勒令被告罗昌平在新浪、《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布道歉。
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罗昌平所谓的自首情节是在微博对其进行处罚,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之后,他这样的自首情节,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否出自于自愿,不得而知,只希望现在的判决能让他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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