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那种货币制度有哪些特点
一、我国的货币制度:
我国现行的货币制度是一种“一国多币”的特殊货币制度,即在大陆实行人民币制度,而在香港、澳门、台湾实行不同的货币制度。表现为不同地区各有自己的法定货币,各种货迹信币各限于本地区流通,各种货币之间可以兑换,人民币与港元、澳门元之间按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决定的汇价进行兑换,澳门元与港元直接挂钩,新台币主要与美元挂钩。
人民币是我国大陆的法定货币,人民币主币“元”是我国货币单位,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人民币辅币与人民币主币一样具有无限法偿能力。人民币由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与管理。人民币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并以现金和存款货币两种形式存在,现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存款货币由银行体系通过业务活动进入流通。
人民币汇率1994年滚核以前一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以后,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各银行以此为依据,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行挂牌。
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发行与流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发行基金计划的编制、发行基金的运送管理、反假币及票样管理和人民币出入境管理等方面。
二、我国的货币制度的特点:
我国货币制度主要是人民币制度,人民币制度属于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管理调控姿备轮。
人民币具有以下特点:
①人民币是不可兑现的银行券;
②人民币与黄金没有直接联系;
③人民币可以兑换黄金。
名词解释:香港货币局制度
货币局制度,(又译作:货币发行局制度、钞票局制度、货币发行板、货币发行局机制、货币局安排)是一种严格的汇率制度,在此制度下,一国将其货币的汇率牢牢钉住另一种货币,例如美元或欧元。货币局制度保证该国的钞票和硬币能以某一固定的汇率完全兑换成被钉住的货币。由于有此保证,货币局制度不能发行超过与其外汇储备等值的钞亩档票和硬币。因此,货币局制迅悄乱度的运作是被动和机械化的。这种制度可防止政府通过印钞票来为其活动融资,能避免因此而产生的通货膨胀。香港的联系汇率即是货币局运并制度,港元的汇率以1美元兑7.8港元钉住美元。
货币局制怎么理解
货币局制度:指政府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承诺本币与某一确定的外国货币之间可以以固定比率进行无限制兑换,并要求货币当局确保这一兑换义务的实现的汇率制度。货币局制度是一种关凳李基于货币发行扰闭和兑换的制度安排,不仅是一种汇率制度。它是一种货币枣谨发行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当局发行的货币必须有外汇储备或硬通货的全额支持;它才是一种汇率制度,保证本币和外币之间在需要时间可按事先确定的汇率进行无限制兑换。
货币局制度的区别
货币局制与普通汇率制碰衡的区别
第一,货币局制对汇率水平作了严格的法律友码规定。
第二,货币局制对储备货币的创造来源也作了严格的法律界限,货币局只有在拥有外国货笑告做币作为后备时才可以发行货币,这一规则也可称为“后备规则”(backing rule)。
第三,货币局制隐含着一个重要特征,即它对货币局为财政赤字提供融资作了严格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货币制度有何特点?
货币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拿行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
货币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规定货币材料,即确定哪些商品可以作为币材。
(二)规定货币单位,即规定货币单位的名称和货币单位的“值”。
(三)规定主币和辅币:主币是一国流通中的基本通货,辅币是主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
(四)自由铸造、限制铸造,即金属货币流通下货币铸造权的规定。
(五)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即法律规定货币具有多大的支付能力。
(六) 准备制度。
货币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
银单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历史悠久。
金银复数州本位制是金银两种铸币被同时法定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为本位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包括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一)金币本位制: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辅币和银行券可自由兑换成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金币本位制:是一种比较稳定的货币制度,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促进作用。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金币本位制的稳定因素遭到破坏。
(二)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是残缺不全,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以美元为中心的资本主义货币体系。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是一种没有金属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以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为法偿货币。
我国货币制度是人民币制度。人民币制度属于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管理调控。
牙买加协议后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牙买加协议”涉及汇率制度、黄金问题、扩大IMF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增加会员国在IMF份额等等,不仅对第二次修正IMF协定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形成目前的国际货币制度有重要作用。在讨论过程中,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是黄金和汇率体系。经过反复磋商1976年1月8日在临时委员会所举行的第5次会议上,就汇率制度、黄金问题、扩大基金贷款额度、增加会员国在IMF份额等问题达成协议。会议是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所以也称牙买加会议,所达成的协议则称为“牙买加协议”,其要点如下:
(1)浮动汇率合法化。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任何汇率制度,可以采取自由浮动或其他形式的固定汇率制度。但会员国的汇率政策应受IMF的监督,并与IMF协商。IMF要求各国在物价稳定的条件下寻求持续的经济增长,稳定国内的经济以促进国际金融的稳定,并尽力缩小汇率的波动幅度,避免操纵汇率来阻止国际收支的调消毕哗整或获取不公平的竞争利益。协议还规定实行浮动汇率制的会员国根据经济条件,应逐步恢复固定汇率制度,在将来世界经济出现稳定局面以后,经IMF总投票权的85%多数票通过,可以恢复稳定的但可调整的汇率制度。这部分条款是将已经实施多年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予以法律上的认可,但同时又强调了
IMF在稳定汇率方面的监督和协调作用。
(2)黄金非货币化。废除黄金条款,取消黄金官价,各会员国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交易,取消会员国相互之间以及会员国与IMF之间须用黄金清算债权债务的义务。IMF所持有的黄金应逐步加以处理,其中1/6(2500万盎司)按市价出售,以其超过官价(每盎司42.22美元)部分作为援助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另外1/6法官价由原缴纳的各会员国买回,其余部分约1亿盎司,根据总投票权的85%作出的决定处理,向市场出售或由各会员国购回。
(3)提高SDRs的国际储备地位,修订S皿s的有关条款,以使5DRs逐步取代黄金和美元而成为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储备资协议规定各会员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SDRs交易,而不必征得IMF的同意。IMF与会员国之间的交易以SDRs代替黄金,IMF一般账户中所持有的资产一律以SDRs表示。在IMF二般业务交易中扩大SDRs的使用范围,并且尽量扩大SDRs的其他业务使用范围。另外,IMF应随时对SDRs制度进行监督,适时修改或增减有关规定。
(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以出售黄金所得收益设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或援助,以解决它们的国际收支的困难。扩大IMF信贷部分贷款的额度,由占会员国份额的100%增加到145%,并放宽“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的额度,由占份额的50%提高到75%。
(5)增加会员国的基金份额。各会员国对IMF所缴纳的基本份额,由原来的292亿SDRs增加到390亿SDRs,增加33.6%。各务会员国应缴份额所占的比重也有所改变,主要是石油输出国的比重提高一倍,由5%增加到1;%,其他发展中国家维持不变,主要西方国家除西德和日本赂增以外,都有所降低。根据“牙买加协议”,IMF的执行董事会在1976年3月完成了IMF协定条文的修改革案,送交理事会作书面表决。同年4月,IMF理事会通过了《IMF协定第二次修正案》(第一次修正案是在1968年,授权IMF发行sDRs),1978年4月1日,经修改的IMF协定获得法定的60%以上的会员国和80%以上多数票的通过,从而正式生效。
货币局制度的优缺点
货币局制度优点:
1、管理与操作非常简便。
2、赋予了货币政策高度可信性尘手。
货币局制度缺点:
货币局制度也有其自身的不足:
1、政府不能控制货币供应和利率,利率由基准货币发行国制定,货币总量取决于收支平衡,以及银行体系中的货币乘数。
2、政府不能利用汇率来调整外来因素数颤对本国薯兄败经济的影响,如进口价格的上涨、资本流通的转移等,而只能调整国内工资和商品价格。
3、正统货币局制度不会像传统的中央银行那样,帮助周转困难的银行平息危机。香港实行的联系汇率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局制度。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2-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以上文章内容就是科灵网为大家介绍的货币局制度的特点和货币局制度的特点说法正确的是的详细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财经资讯知识,可以收藏我们的网站!
标签: 货币局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