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发了一份合同给我,让我帮忙审查,并给点意见。
合同名称为《某某小区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其实就是开发商在变相卖人防车位。只不过价款很低,是产权车位价款的30%左右。
该合同约定的车位使用权期限实质上就等于房产产权期限。只不过开发商做了技术处理。
为了规避开发商的法律规定,该份合同特别约定:如该车位及其所在地下室因战争、抢险救灾等被征用的,乙方(购买黑法情降原理方)应无条件配合;如因征用、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等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车位的,甲方(出卖方,即开发商)无须因此向乙方承担责任。
我的法律分析:如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那这个车位可以受让。如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那在合同确认无效之前,买方可以一直使用车位;合同确认无效后,需要恢复原状,车位款开发商必须退回。
我的参考意见:如果车位是刚需且资金有限不得已,且不怕将来的法律麻烦,还是可以受让车位使用权自用。但是要注意保留合同及付款凭证(建议转账支付),以备将来可能的官司。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量购买产权车位,防范法律风险。
特别声明:目前法律规定,人防车位不得买卖。读者在受让此类车位使用权时,要仔细阅看合同,慎重购买,否则法律后果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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